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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04年深圳购房契税新变化

发表于2004-02-13
2004年深圳购房契税新变化 2004年02月12日 16:36 深圳晚报 问:我听说现在买房要交的税比较多,而且要缴的税还有变化,请问老楼购房时到底要交哪些税?在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到底要交什么税?南山张先生 答: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契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深圳房地产将取消契税优惠政策,税率将恢复为1.5%~3%。该文件中指出,在2003年12月31日之前签定权属转移合同,并在2004年3月31日之前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仍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而在2004年1月1日后签定权属转移合同,以及2003年12月31日之前签订合同但在2004年4月1日之后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普通商品房权属转移契税税率为1.5%,土地、别墅与度假村等高档住宅权属转移契税税率为3%。 此次契税上调后,对于2004年的购房者来说要多掏多少钱呢? 以一套50万元的房子为例。如按1%的税率计算,需交5000元的契税;按1.5%来算则要交7500元的契税,按3%(别墅与度假村等高档住宅)的税率计算需交15000元。因此在恢复契税税率后,购买一套50万的商品房买方要多交2500元或1万元。 那么2004年二手房买卖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各应支付多少税费? 对于2004年二手房买卖双方,具体应缴税费计征如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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