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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论坛使用——★投票站★

发表于2003-09-10
投票站 (1)投票站的投票功能只对已经加入通讯录的业主开放,其他人只有查看投票结果的权力。 (2)投票的设立和管理(包括修改、停止)由版主实现。项目论坛总版主有管理投票的权力,子论坛版主只能管理自己设立的投票。投票的选项最多不得超过20项。 (3)投票设立后系统将直接在论坛中发布公告,版主也可根据需要取消发布公告。 (4)版主进行投票的修改,但是修改后投票将进行清零,前期的投票作废。 (5)投票分为单选投票和多选投票,均由版主设定。 (6)每个用户只能投票一次,请合理使用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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