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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提出楼市调控八项措施,进一步深化该市限购政策

发表于2017-02-24

深圳提出楼市调控八项措施,进一步深化该市限购政策。新政指出,深圳市非户籍居民只要连续缴纳5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即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深圳《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4日发布,以期在今年3月出台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

  这些政策包括:“十三五”期间深圳将加快落实800公顷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目标,尽快完成2016年137公顷各类住房供地任务。其中,新增商品住房项目,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此外,深圳将完善住房限购政策,抑制投资投机需求。要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深圳将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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