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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本科以上人才来深圳就有房补【政策】

发表于2010-04-30
 昨日,深圳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人才安居工程新政将以货币或低价房购租两种形式的补贴体现,惠及面从院士一直到刚出校门的大学生都包括在内,7月1日将开始正式实施。

解决人才住房难,打造“宜聚”城市

昨日下午,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目标直奔“再造孔雀东南飞优势,打造人才‘宜聚’城市”。

此次会议从近期的国务院房价调控引伸开来,指出在目前背景和条件下,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新政,既可以深入贯彻国务院部署,又可以更好切入推进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将颁布实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做法就是将深圳市住房保障的重点转向面广量大的各类各层次人才,增强深圳对广大海内外人才来深创新创业的吸引力、承载力和影响力。

首次提出低价“安居型商品房”

《决定》显示,人才安居工程将以实物配置(即住房)与货币补贴两种方式体现,重点面向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发展的产业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

该《决定》首次提出了“安居型商品房”,即凡有深圳户籍的高、中初级人才,在深圳工作居住满3年后,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购买售价低于市场商品房价的安居型商品房。此外,还有公共租赁住房,则不受户籍限制,同样不受户籍限制的还包括领取住房补贴的高中初级人才。

对于安居工程的运行机制问题,《决定》提出了具体政策,尤其是完善监督机制、使其过程公开、透明、廉洁、规范,都事先做好具体措施。据悉,该工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安居型商品房相关细则还在制订中,整个《决定》的配套实施办法不久即可推出。

新政内容

杰出人才住满10年可获赠200平方米住房

“杰出人才”:指的是“院士级”人才、获得国内外公认重大奖项第一成果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可免租入主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工作居住满10年,或做出突出贡献在深工作居住满5年的,产权赠予个人。

“领军人才”: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150平方米购房总价50%额度的购房补贴。

“高级人才”:指副高职称以上及相当层次的骨干人才,凡引进且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职称45岁以下、副高职称40岁以下,均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2000和1500元的租房补贴。

“中初级人才”:则指面广量大的国内外全日制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其中博士在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学士25岁以下的,凡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所签工作合同等资质材料,可先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1000、500、200元的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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