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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五部委新政奈何不了高房价 都沈海

发表于2009-12-23



   最近一股时间,针对高房价现状,不管怎么说,“上面”总算有些动静了。即国务院常务会议确立“国四条”之后,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
 当今,房地产界不是有个最时髦的词汇叫作“解读政策”吗?那咱们就解读一下。在洒家看来,该“通知”除了对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时限和缴付比例做了进一步限定之外,似乎对高房价并没有任何打击力度。真不知道这样的新政是要平抑房价,还是要促进房地产“寡头”经济的最终形成?
 不管是一年缴清也好,首付50%也好,这样的措施只能挤兑“土鳖黄鳝、苍蝇蚂蚱”,对于那些“大老虎”根本就不起作用。君不见,在今年在一线城市拍出的,得主非央企即上市公司,小门小户的房地产企业别说中标,就连拍卖土地场所的门槛都进不去。而对于这些大公司,这种限定政策又有何用?本来,房地产行业的垄断趋势已经越发明显,如此新政,岂不是火上又加了一把柴,干柴烈火,房价的话语权将进一步集中在少数的房地产大家的手中,还不是越烧越旺?
 我知道,此举的主要目的是打击开发商囤地,然而能囤得起的照囤不误,至于“小鱼小虾”们,早已是旁观者了,不用打击也只能望地兴叹。何况,《通知》也没有说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允许贷款,要是可以撒着欢儿的贷,别说50%,100%又有何妨?再说了,对恒大、招商、保利、万科这样的主儿来说,现从股市上拿钱都来得及,加上最低几百亿的年销售额,拿几块地又算得了什么?总结起来一句话,这样的政策绝对是“替天挡道、杀贫济富”!
 作为这些所谓的政府主管和相关部门,要是真想为老百姓谋福利,真想平抑房价,手段会有很多,比如提高房企的自有开发资金比例,强化信贷约束力;比如严厉打击从开发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投机行为;再比如加大普通住宅、保障性住房的市场占有量等等。如果实在想不出新花样,可以完全复制07年的调控政策,事时证明,当时是相当有效果的,房地产市场量价齐跌,是金融危机救了开发商。
 楼市在经历了08年的萧条和09年的反扑之后,老百姓骂声一片,不但骂开发商,也骂政府。面对如此民怨,政府重新祭起了调控大旗,可既然出手了就该办实事,用狠招,想从良就不能再接客,否则人民会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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