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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限价房专供公务员是权力“自肥” 沈圳

发表于2009-12-23

限价房“专供”公务员是权力“自肥”

盛大林

咸阳市正在建设的“渭滨苑小区”共有2600多套房房,但这么多房子只卖给咸阳市公务员,而不对外销售。目前该地段的商品房价在3100元左右,而“渭滨苑小区”的房价只有2800元。市民认为这是照顾公务员的“专供”房,而政府解释是为解决公务员住房而统一“团购”的。咸阳市政府办负责人解释,这些只卖给公务员的房子是由政府出面与开发商商谈的。该负责人介绍,住房难的公务员大多数为复转军人和刚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交流来的干部职工,这些人还没有住房,有强烈的住房愿望,但这些同志都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的条件,又有住房实际困难。(据12月20日《华商报》)

房价疯涨,怨声载道,无数住房困难的家庭因为买不起房子而哀叹,而咸阳市的公务员们却可以免遭房价畸高之苦,这怎能不让人非议呢?

咸阳市政府办解释说一些公务员“有住房实际困难”、“有强烈的住房愿望”,难道普通老百姓就没有住房实际困难、就没有强烈的住房愿望?很多工作多年甚至有儿有女的家庭都还没有住房,政府凭什么为“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买房?

房改之后,公务员的工资中有“住房补贴”这一项,也就是说政府已经为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尽了责任,没有义务再为公务员的住房问题作出具体的行为,因此,政府出面为自己的职工(公务员)买房本身就是不合适的。但如果仅仅帮公务员“联系”一下,而没有付出其他代价,倒也无可厚非。可咸阳市为公务员“团购”住房真的是像社会上的团购组织一样仅仅是组织消费者联系经营者吗?

咸阳市政府此次“团购”的性质与渭滨苑小区及其住房的性质直接相关。那么这个小区及其房子究竟是什么性质?媒体称其为“低价商品房”,其实是很不贴切的。报道中提到,针对“渭滨苑小区”,咸阳市发改委于今年3月下发过一份名为《关于金鼎房地产开发公司沣河新区市直机关限价房小区项目备案的通知》,从这个《通知》的标题中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渭滨苑小区”是一个“限价房小区”。

何谓“限价房”?它又名“双限房”,即“限地价,限房价”,而“限房价”是以“限地价”为前提的。政府在为限价房小区出让土地时要限定价格,而这个价格当然要明显低于招拍挂的市场价。也就是说,咸阳市以低价“团购”渭滨苑小区是以牺牲国有土地出让金为代价的——这哪里是什么“团购”,分明是拿公共的利益与开发商作“交易”嘛!

限价房本来是一项面向公众的惠民政策,近年各地推出的限价房也都是向社会公众发售的,而咸阳市却把这项福利当成了公务员的专利——这显然不是执政为“民”或权为“民”所用,而是执政为“己”和权为“己”所用,说到底就是一种权力的“自肥”。而这样一种违背基本执政道德的事情竟然能够堂而皇之地进行,不能不让人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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