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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前海形成基本法律体系 职员薪酬是公务员两倍

发表于2011-09-22
来源:深圳晚报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本月5日正式发布,将于10月8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赋予前海相对独立的财权,同时,前海管理局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享有独立的用人自主权。

前海财权相对独立

深圳前海合作区备受各方关注。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与《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及今年6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共同构成了国内首个法定机构的法律支撑体系。

据介绍,鉴于前海合作区前期建设任务较重,为了实现工作目标,许多工作需要同步开展和交叉进行,需在财政资金保障上得到强有力支持。因此,《办法》规定前海管理局具有相对独立的财政管理权。

职员待遇是深公务员的两倍

《办法》规定,前海管理局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和薪酬制度,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并为人才提供必要的成长发展空间。前海管理局享有独立的用人自主权,实行市场导向的薪酬机制,薪酬总额由市政府参考市场水平、国内同性质功能区薪酬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可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市场薪酬水平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前海管理局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初定前海管理局职员待遇将是深圳公务员的两倍。

尽快实现经费自筹自支

《办法》规定,前海管理局的年度预算在经过深圳市人大审议批准后,由市财政承担,由财政拨款。

《办法》赋予了前海管理局较大的土地管理权限,其可以通过土地转让、租赁、划拨等方式获得收入,而相关收入将直接用作管理局日常开支经费,或通过财政返还方式留给管理局自行支配使用。这意味着,前海管理局实际上具有“收入来源”,因此办法也要求前海管理局“需要尽快逐步实现预算经费自筹自支”。同时,前海管理局还将依法组建市前海投资开发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前海合作区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投资,前海管理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此外,此次《办法》就明确市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应根据前海合作区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向一站式服务中心派驻人员或者机构,为前海合作区内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派驻人员或者机构接受前海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

发表于2011-09-26
法律真是不错啊
发表于2011-09-27

法律这东西也就是哥形式

发表于2011-09-28
有法律就好
发表于2011-10-21
引用:汽车网友在2011-9-22 14:12:49写道:原帖
来源:深圳晚报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本月5日正式发布,将于10月8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赋予前海相对独立的财权,同时,前海管理局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享有独立的用人自主权。
前海财权相对独立
深圳前海合作区备受各方关注。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与《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及今年6月24日市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共同构成了国内首个法定机构的法律支撑体系。
据介绍,鉴于前海合作区前期建设任....
 
 
发表于2011-11-14
这个值得关注
发表于2011-11-25
发表于2012-06-19
完全支持你,大家都会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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