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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实行:特色小镇建设 严控房地产化

发表于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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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统计显示,到2020年我国将建设1000个国家级特色小镇,现有特色小镇获评共400余个,未来每年平均将有200个国家级特色小镇获评,特色小镇建设迎来风口。近年来热度居高不下的“特色小镇”建设迎来了新规定。12月5日,发改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对于“到底什么是特色小镇”的问题,《意见》在概念上进行了明确的定义: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对于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意见》也提出:在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概念不清、定位不准、急于求成、盲目发展以及市场化不足等问题,有些地区甚至存在政府债务风险加剧和房地产化的苗头。

根据《意见》制定的基本原则,特色小镇建设应当坚持创新探索,着力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防止“新瓶装旧酒”“穿新鞋走老路”;坚持因地制宜,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盲目发展、一哄而上。

在产业发展层面,《意见》提出坚持产业建镇,要立足各地区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挖掘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特色产业,做精做强主导特色产业,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的独特产业生态,防止千镇一面和房地产化。

《意见》提到要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升服务功能、环境质量、文化内涵和发展品质,打造宜居宜业环境,提高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防止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坚持市场主导,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推动多元化主体同心同向、共建共享,发挥政府制定规划政策、搭建发展平台等作用,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和加剧债务风险。

此外,《意见》还强调,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不能盲目把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体育基地、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以及行政建制镇戴上特色小镇“帽子”。同时,各地区应循序渐进发展“市郊镇”“市中镇”“园中镇”“镇中镇”等不同类型特色小镇。事实上,业内认为,对于特色小镇与传统的产业园区、城市功能区的最本质区别,也即特色产业的发展前景,政策层面还需要更加深入和准确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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