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凉帽山公园及公园与周边公共休闲空间联通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位置:吉华街道。
三、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0.6661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6;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
文档
凉帽山公园及公园与周边公共休闲空间联通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png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凉帽山公园及公园与周边公共休闲空间联通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位置:吉华街道。
三、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0.6661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6;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
文档
凉帽山公园及公园与周边公共休闲空间联通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