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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哭也没用!在深圳不注意这些,你会被罚停用共享单车!

发表于2017-07-03

注意,深圳交警出措施整治非机动车了!这次,还涉及当下火热的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在深圳的全面兴起,确实给一些需要短距离接驳的市民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正因为这种需要,所以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盯上了这块用户需求。


陆陆续续,深圳街头出现了小橙、小黄、小绿、小蓝、土豪金、甚至于七彩单车······总之,你想不要的颜色,都在不断出现中!


但在提供便利的同时,共享单车造成的问题随之接踵而来。且不提乱停放阻挡市民出行、影响市容,更之严重的是,有些用户骑车共享单车上了机动车道,甚至于是在机动车道上逆行、乱窜,极其危险!


夸张的是,不仅仅是市政路的机动车道上,在城市快速路、甚至是高速路上,都有过共享单车的身影。


恰恰,深圳这次整治非机动车也有利于整治共享单车这种不安全的现象。


共享单车“停用令”生效 非机动车一年违法3次停用半年


7月1日起,深圳交警联合在深共享单车发布的“停用令”正式开始生效,在深非机动车违法的,根据违法次数不同而停用不同的时长,可停用半年。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圳交警通过与在深各共享企业充分沟通协商,深化共享单车用户诚信机制运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中“停用令”明确规定,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一周,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2次的停用一个月,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据了解,“停用令”从6月1日开始,已经过渡了一个月。过渡期内,企业对相关用户仅作警告提醒,全市共享单车企业共发出1.5万余宗停用提醒。因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人不一定是共享单车用户,所以,收到提醒的市民一部分是产生非机动车违法时已经是共享单车用户,另一部分是在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发生后,在停用过渡期内注册的共享单车用户。


“停用令”从7月1日起开始正式生效。也就是说,7月1日起被交警部门查处的非机动车违法,将会在一定工作日内共享给共享单车企业,共享单车企业在收到数据后则须严格按照规定,在一定工作日内落实相关停用措施。深圳交警会定期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接受市民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方式的举报,对未按声明规定执行停用措施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向社会曝光,并抄报政府相关部门。

发表于2017-07-03
你爱信不信呀,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哭也没用!在深圳不注意这些,你会被罚停用共享单车!”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7-07-03

昨天在广深公路遇到一个骑ofo的傻缺

发表于2017-07-03

啧啧,要这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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