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首都规定110KV变电站距离居民区最少300米。为何深圳只有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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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8-05
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不管是从从法律法规上,还是从基本的道德观来讲,都不是合理的布局,反对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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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8-05
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不管是从从法律法规上,还是从基本的道德观来讲,都不是合理的布局,反对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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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8-05
坚决反对建高压变电站!科学研究表明,300米范围内的高压磁场易使人群患白血病、癌症的机率是其他地区的数倍,电磁辐射也会导致孕妇流产、胎儿畸形和心血管疾病,对人的危害极大 。面对这些种种危害!你们政府、规划局是怎么想的呢?弃我们老百姓的生命于不顾吗?所谓的为人民服务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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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8-05
作为万科红附近的居民, 我强烈反对在周边建变电站!!请重新规划!请考虑老百姓的健康和后代的健康!
如果相关部门不听民意一意孤行的话, 那么, 我等必将以死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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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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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8-05
砸锅卖铁好不容易在深圳买了一套房,听说要在小区旁边规划变电站,顿时五雷轰顶,心急如焚,现在希望政府能够积极响应普通老百姓的心声,不要在距离小区如此近的地方建变电站,给子孙后代一个完美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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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8-05
坚决抵制到底,一定坚决抵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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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8-05
操,他们真的脑残啊,幼儿园,小学就在旁边,就这样想糟蹋祖国的花朵,真没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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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8-05
坚决抵制在幼儿园,小学,居民区这么密集的区域修建变电站!不顾居民健康、疾病的一切行为必须坚决抵制!!!!
大家来看看!!!!围观的围观,切身的请强烈关注!!!!首都规定110KV变电站距离居民区最少300米。为何深圳只有50米??
关于深圳市龙岗101-06号片区[罗岗地区]法定图则08-03地块调整的公示
110KV布吉中变电站拟选址于龙岗区布吉街道木棉湾社区,京南路南侧,建步路北侧。用地位于[罗岗地区]法定图则08-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现因变电站建设需要将该地块部分用地性质调整为供电用地,调整面积为3096.5平方米。该法定图则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及调整情况
[罗岗地区]法定图则08-03地块位于京南路南侧,建步路北侧。08-03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面积20992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公共厕所一所”,备注“规划”。
调整后08-03-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17895.5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公共厕所一所”,备注“规划”;08-03-02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面积为3096.5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110KV布吉中变电站”,备注“规划”。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3.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广场路2号
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2014年7月26至2014年8月25日。
四、意见反馈
1.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领取及展示网站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龙岗区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172(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2.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3.反馈相关意见时请同时提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沟通。
五、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8918029,传真:28918213
附件:1.龙岗101-06号片区[罗岗地区]法定图则08-03地块调整示意图
2.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
110kv的高压变电站啊!!110kv的高压变电站啊!110kv的高压变电站啊!110kv的高压变电站啊!110kv的高压变电站啊!110kv的高压变电站啊!110kv的高压变电站啊!110kv的高压变电站啊!
大家看清楚了,此变电站距离:木棉湾小学才15米~~万科红悦小区150米~~可园花园150米~~龙珠花园距离200米~~楼房开发商都是无良奸商,专赚黑心钱,卖时没有说清楚,诱平民上勾。事后又不理。骗子骗子。可怜我们辛苦钱啊
具体位置请看下图
首都规定110KV变电站距离居民区最少300米。为何深圳只有50米???
300米一定是考量过安全的,为何是300米不是50米一定是专家论证过的,呼吁规划局要参考首都的数据和做法!'
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不过,据环保部门介绍,我国目前对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有一定要求。比如一般10KV—35KV变电站,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2米以上,侧面8米以上;35KV以上变电站的建设,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5米以上,侧面12米以上;箱式变电站距居民住宅5米以上。
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敢问深圳市政府:
去年信义荔山公馆的业主们已经抵制抗议过这件事情,为什么今年新规划出来反而更近了?!
相关部门的规划选址人员是真的想为群众办实事?还是应付完事不管老百姓死活!
强烈要求给出合理的说法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