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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401-0112宗地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发表于2022-10-08
标签:建筑高度 身份证 复印件 宗地 设计 

T401-0112宗地位于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区(范围详见

一、拟变更内容

(一)建筑高度:由“建筑高度限高100.00米,且须满足航空限高要求”调整为“建筑高度限高150.00米,且须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二)车辆出入口:由“地块北侧”调整为“地块北侧、地块南侧”。

(三)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展厅

地址: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2015号西丽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区联合大厦项目现场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0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关于变更T401-0112宗地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754。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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