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17-0614宗地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腾龙路与大洋西街交汇处西北侧,该宗地于2021年11月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1)4010号)和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9202100062号)。2021年12月,用地单位申请将A817-0614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主体由佛山市顺德中海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同意其申请事项并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协议书》(深地合字(2021)4010号之补充协议一)。
现深圳市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该宗地用地单位由佛山市顺德中海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将用地单位由“佛山市顺德中海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余指标不变。
二、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2.项目现场
地址:腾龙路与大洋西街交汇处西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19日止。
四、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书面材料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项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23335853
联系地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406室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2年9月10日
文档
1.项目用地区位图.pdf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A817-0614宗地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腾龙路与大洋西街交汇处西北侧,该宗地于2021年11月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1)4010号)和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9202100062号)。2021年12月,用地单位申请将A817-0614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主体由佛山市顺德中海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同意其申请事项并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协议书》(深地合字(2021)4010号之补充协议一)。
现深圳市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该宗地用地单位由佛山市顺德中海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将用地单位由“佛山市顺德中海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余指标不变。
二、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2.项目现场
地址:腾龙路与大洋西街交汇处西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19日止。
四、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书面材料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项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23335853
联系地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406室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2年9月10日
文档
1.项目用地区位图.pdf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