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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府可以做什么?

发表于2008-04-14
4月13日上午,在警方现场处置闹事事件的同时,龙岗区政府有关领导组织建设、国土、公安、法院等部门和龙岗街道办的主要负责人,召开“五洲风情”问题协调会,并与“五洲风情”业主代表余炳常等7人以及开发商代表谢益明等3人进行了对话沟通。针对业主代表提出的两个主要问题,区建设局、国土分局、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分别作出答复:

一是房产证问题。在领导小组的多次协调下,“五洲风情”3号地块收尾工程已于4月3日通过骏工验收并已备案,开发商承诺于4月18日前到龙岗国土分局提交相关初始登记材料,材料审查合格并经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后,开发商缴清本体维修基金、税费等费用即可办证,预计总共需4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房产证。

二是关于返本问题。龙岗区人民法院房产庭答复,因该问题是合同双方的商业行为,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位业主在办理了房产初始登记后,提供合同原件等证据即可直接到法院起诉。现在因还未过办证最后期限,如果现在起诉,对业主方并非有利。

现有问题如下:
1. 如果开发商不於18/04提交资料到国土局,政府又可以怎么样?
2. 假如开发商只交了材料,而不去付本体维修基金钱!那政府又可以怎么样?
3. 假如这段过渡时间开发商卷款走人,政府又可以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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