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开发商说:把以前欠你的钱还给你!

发表于2008-04-19
昨日下午有朋友告诉我:

开发商请他们过去,说可以把之前的欠款全部清还!

结果去到开发商那边,他们要求业主朋友签署一份合同,要求在房产证出来之前不能提出任何起诉!签了合同之后五天内付款!

朋友问开发商;房产证何时可以出来?但开发商未有明确回覆!

现在等于;开发商把以前欠你的钱还给你!但今天或以后再向你借的钱,就不用再还!

再者;签了合同五天内还款,如果到时不还,又如何呢?

这种奸商,我们业主再会相信他们吗???
发表于2008-04-19
上次我也是差点给这无良的发展商以这种方式给骗了,好采在签合的前一天清醒!
发表于2008-04-19
那请您发表一下你上次的经历!!!!

是否现在这个无良奸商
发表于2008-04-19
就是现在的奸商,他说我跟别人不同返还租金比其他业主高特别优待,合同一签以前所欠的钱马上到手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