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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狠!上海首套房首付上调至3.5成,济南各大银行全面停贷!

发表于2016-11-29

上海:首套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上调至不低于35%。对于二套房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上调至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天津: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首付3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40%;对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为40%。


济南:28日,驻济各大银行突然集体下发紧急通知,即日起至30日,各分支机构全面暂停房贷业务,不管是几套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有的银行甚至在通知中措辞严厉地表示:擅自放贷将追究责任!



28日,上海、天津、济南同时发布收紧房贷政策。这意味着,继新一轮限购收紧后,新一轮限贷拉开帷幕。


上海:


当日晚间,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自29日起,首套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上调至不低于35%。对于二套房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上调至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二套房认定方面改为在上海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或在上海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意味着二套开启“认房认贷”模式。


《通知》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应继续强化对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真实性等审核,根据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审慎把握具体执行水平,对于有、投机性购房特征的,应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天津:


在上海收紧的同时,天津也开启房贷的控制。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官方网站正式发布《天津市进一步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指出将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具体为,对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40%;但对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为40%。


同时,《信贷政策》指出,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放款前,购房合同备案手续应完毕并且借款人已提供首付款及契税、应缴费用凭证。对于无法提供足额担保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抵押或抵押预告登记完成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于存在“”“哄抬房价”“”等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开展阶段性担保合作。


济南:


同天,济南发布了“月底前房贷一律暂停”的通知。28日,驻济各大银行的分支机构陆续接到上级下发的紧急通知,内容简短,核心意思就是:月底前,住房贷款一律暂停发放,包括一手房、二手房,以及相关的款。


一家国有大行的《重要通知》显示,从通知下发之时起,立即执行。措辞严厉地明确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发放贷款的,严肃追求相关人员责任。通知标题后面加了三个叹号,以示强调。


另外一家银行则是上午发出的通知,只有短短几句话,口径基本一致,济南地区全部机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纯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这次与之前的限贷不一样,是全面停贷。不管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三套房,都不放款了。”某银行的个贷负责人称,通知没有说明停贷的原因。


同时,有银行同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月末关键时点”的信贷规模控制,不得随意发生放贷和提前还贷业务。

发表于2016-11-29

这限贷,来得太狠了!

发表于2016-11-29

刚需不哭

发表于2016-11-29
晓福,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太狠!上海首套房首付上调至3.5成,济南各大银行全面停贷!”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11-29
晓福,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太狠!上海首套房首付上调至3.5成,济南各大银行全面停贷!”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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