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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个人出租房暂将按10%税率征个税?地税局:系误读

发表于2016-12-15

14日深圳市地税局公布的个人出租房征税征求意见稿引发了社会极大关注,对于公众关心的出租房征税这一项,该局给与了解释。

【回顾】


WORD天!消息,深圳拟出新规:个人出租房暂将按10%税率征个税!!!


据悉,日前,深圳市地税局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下为全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1、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2、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3、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房屋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屋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不含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含本次出租缴纳的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税税额,在计算转租收入时可予以扣除。


五、该公告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原我市采取的综合征收方式和征收率同时调整,其他税种征收率及税率按原规定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表于2016-12-15

要涨房租了吧

发表于2016-12-15

对此,深圳(信荣)二手房律师团张茂荣律师认为:


1、如同二手房交易一样,租赁双方为降低税负,不会按实际租金申报纳税,所以据实征收可能性不大;


2、核定征收的前提是核定租金,目前深圳每年都会公布租金指导标准,该指导租金应当即为核定个税的依据,即每月个税=所在房屋租金指导价*5%;


3、鉴于实践过程中,租赁合同中都约定了出租方实收,个税都会转嫁到承租方,由此导致租房成本增加,必然变相推高租金,租房一族更加苦逼!


4、 租赁市场的过渡功能更加明显。深圳租房成本高,租金上涨,将刺激租客买房变业主,交易市场需求更加旺盛。

发表于2016-12-15

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太恶心了,苦了租房一族

发表于2016-12-15

这是要涨房租啊!

发表于2016-12-15
你爱信不信呀,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深圳拟出新规:个人出租房暂将按10%税率征个税!!!”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12-15

深圳市地税局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都是跟哪些人征求的意见?

都说要收税?

不可思议

发表于2016-12-15
我若隐瞒不报备呢?假说住亲戚的朋友的房?
发表于2016-12-16

又要涨价了

发表于2016-12-16

14日深圳市地税局公布的个人出租房征税征求意见稿引发了社会极大关注,对于公众关心的出租房征税这一项,该局给与了解释。


深圳市地税局15日发布公告解读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并不是新出台政策,而是对现有私房出租的个税政策的明确与规范。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测算,出租住房的绝大部分纳税人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实际税负率仅为0.5%、非住房仅为1%,税负水平与现策基本保持一致,而非统一上调至10%或2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所得的行为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行为,需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于住房出租则减按10%的税率征税。除据实征税方式外,对于纳税人租赁成本费用不清,或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则有权采取核定方式进行征收,据此深圳市按照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实际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因此,纳税人的实际税负率为0.5%或1%。


深圳地税局称,此次征求意见是深圳地税按照依法的要求,履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程序。此外,拟发布的公告从规范征税的角度,单独列示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将更有利于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拟于明年4月1日起实施。因此,按照个人所得税收付实现制的征税原则,凡在政策实施前取得的私房租赁所得,将按照现行规定征税。


举例

按核定征收的方式,假设一套房的每月租金是3000元。个人出租住房的房东按该意见稿应缴个税为多少?


3000元乘以应纳税所得额5%=150元。150乘以个人所得税税率10%=15元。房东的应缴个税额实际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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